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已于近期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、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》,对如何加快和提高浙江省的自主创新努力、构建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作出了具体部署,并明确提出了19条新政策,涉及企业税收优惠、科研院所体制改革、科技人才培养和政府采购等各领域。
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。在这19条新政策中,大部分与企业有关。如:浙江省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%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,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,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的额时予以扣除等。